2009.05.29
廣告,原來是兩件事的完美演出
廣告,這兩個字的原意相當有意思,顧名思義就是『廣而告知』的縮寫。從字義上來解讀,他是兩個元素的組合,第一個是『廣泛』,創造廣大的宣傳讓越多人知道越好;另一個則是『告知』,將訊息正確與精準地傳達給接收者,吸引接收者的目光與興趣。因此,對廣告的整體效益來說兩者缺一不可,『廣泛』與『告知』可以說是量與質的雙重結合,兩者都兼顧,才能達到廣告的最終成效。
這麼,就讓我們再進一步來探討廣告的涵意。任何人做生意都需要廣告,無論大至銀行保險、建設公司、提神飲料、汽車轎車、百貨賣場,小至個人網拍、工作室、髮廊甚至於是路邊攤,或多或少都需要廣告與口碑。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宣傳,就是希望越多人知道越好,因此『廣告』在生活中扮演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角色。多數人也清楚,將對的廣告訊息傳送到對的人手中,廣告就成為了資訊。當你想要買車時,任何的汽車廣告對你來說都是有意義資訊。而當你不需要車的時候,這些就成為了垃圾廣告。但不管是廣告或是資訊,對於放送者來說,都是希望達到廣而告知的效益。
以廣告整體效益來說,必須重質與重量,但多數人在意的卻是『量』。抱著只要萬箭齊發,亂槍打鳥的心態,奉行姜太公『願者上釣』的精神。在廣發英雄帖的狀況下,對一般接受者來說,的確是『量來的太突然』,因此就達到劣質廣告滿天飛的狀況。的確,有些廣告無論是拍攝技巧、剪接手法、傳達內容都是非常的了無新意甚至於一看就知道是粗製濫造,但卻一天到晚見到他的蹤影,這種就是典型的重『量』級廣告,看久了反而會反感。大家也都聽過重質不重量這句話,如果套用在廣告哲學裡,應該解釋成『質』要比『量』來的更為重要(量還是需要的)。一個優質的廣告,創造出的價值是無法計量的。
廣告在於『質』的表現形態相當廣,一段溫情的廣告可以啟發人心、一段有趣的廣告可以讓人口耳相傳、一張獨特的廣告紙會另人愛不釋手(不會馬上丟)、一個醒目的FLASH廣告會讓手指不聽使喚的點下去、一句KUSO的廣告詞可以讓大眾『學很大』。這些型態都可使人對於廣告更加注意、印象深刻及口耳相傳。『更加注意』讓接受者可以更加了解廣告主想要傳達甚麼訊息,而產生共鳴或參予的興趣。『印象深刻』則可對品牌加分,讓接受者對你的廣告內容(無論是產品或服務)有更深一層的體會。『口耳相傳』更是量的擴散,你可回憶是否曾請朋友看某個很有趣或很感人的電視廣告經驗?如果答案為YES!那你也是該廣告的『臨時擴大器』。因此優質的廣告內容不但能達到更好的效益,也會有人幫忙宣傳。而劣質的廣告即使量在多,沒有注重實『質』的價值,就會傳達不清,進而貶低了自家形象與競爭優勢。(質=值)
雖然網路廣告表現手法不比電視媒體的表現手法來得豐富及精彩,然而,因著普及化的市場,網路廣告卻已躍居時下第二大廣告媒體。在瀏覽多數的台灣網站後,可以發現網路廣告的『質』並不佳。除電影廣告與預售屋建案(包含網站)宣傳普遍來說還尚可外,其餘的廣告品質整體性並沒有很完整。有些廣告還只是放個小BANNER,真的不知道是否就那麼一千零一分之一的人有可能會去點擊他,即使曝光量再大,用CPC或CPR來計價,對於劣質的廣告實在有其檢討必要。而仔細思考就會明瞭網站經營者其實是因為普遍的廣告製作不吸引人,而尚失了原本該以CPM收費的權力。
關鍵字行銷算是近代較為特別的廣告模式,他非質也非量,因為他完全不是主動放送,而是被動被搜尋媒合後的結果。量來自於使用者的需求,如果最近『殺很大』這個字很夯,那就會『量很大』。而文字描述取代原本『質』的呈現,也因為搜尋需求產生的結果,只要不打錯關鍵字,目標就對了。『廣而告知』似乎在關鍵字行銷套不上,它屬於精準行銷的一環,因此我們不將他視為傳統『廣告』業務的一部分,但它卻是相當精準的『廣告』型態。
言歸正傳,如果台灣的廣告業主,能夠較重視廣告品質(告)的話,不但垃圾郵件可以稍微減少,大家看廣告時也會當作是欣賞一份創意,甚至於去品味一個廣告的內容。因此不論他是甚麼型態的廣告,我們希望日後的廣告內容,能夠體『質』更加,轉而達到『量』能無限。想打廣告嗎?不要再問可以給多少人看到,先問問會有多少人想看吧! (Vi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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